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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
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
職稱
遺址監管員
官職等
無
職系
名額
1名
公告期限
通知起聘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以上學校之考古學或相關系所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含)資格以上者;或具考古遺址或文化資產教育推廣、展示、數位典藏等辦理經驗2年以上者。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具繕寫公文書及行政溝通執行能力。
4、能檢附英語、日語或其他外語能力相關證明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執行國定大坌坑考古遺址巡查、維護管理、教育宣導、推廣活動及其他事項。
2、專案進度及經費管控核銷。
3、專案成果報告。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
1、每週一至週五,並能配合館方加班,不得無故請假或遲到早退。
2、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採彈性上下班,中午休息 1 小時)。
3、需配合活動加班。
薪資
月薪碩士級39,015元起、學士級35,775元起。 (依「文化部臨時人員管理要點」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臨時人員酬金表」,享勞保、健保、年終獎金以及薪級提敘。)
工作地點
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200號)
備註
一、符合上述資料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並於114年2月7日(以郵戳為憑)寄至:249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200號,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莊小姐收,並於信封正面註明:應徵遺址監管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個人簡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國外學歷,需加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
3、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
4、外語能力相關證書(尤佳)
5、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三、甄選方式:合於條件者得擇優通知面試,資料恕不退件,若需退件請檢附回郵信封,資格不符及不錄用者,均不再通知,請逕與本館保持聯繫。
四、面試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2)2619-1313分機314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