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歷史沿革
1.提報:1958年6月由盛清沂先生、吳基瑞先生共同進行調查採集時發現提報。 2.列冊:1962-1964年間,由台北縣文獻委員會與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劉斌雄先生進行三次調查與採集,確認本遺址各文化層內涵,並被登陸於台北縣志史前志及臺北文獻中。 3.一級古蹟指定:1991年12月由內政部指定為一級古蹟。 4.國定遺址指定:2006年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百零二條,重新指定為國定遺址。
▍ 文化意義
1.大坌坑文化命名遺址。 2.多文化層遺址。 3.具有學術史重要意義。
▍ 時代分期
內容尚未建置
▍ 代表性
農耕
▍ 代表文化層
以大坌坑文化層(距今約6,000∼4,500年前後)為代表,其他有少量訊塘埔文化遺物、圓山文化層(距今約3,300∼2,300年前後)、植物園文化層(距今約2,300∼1,800年前)、十三行中期文化層(距今約1,100∼350年前)。
▍ 特色
大坌坑文化是台灣最早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及農耕文化,而且可能是最早的南島語族的祖型文化。
▍ 現況
遺址大多為竹林,目前一大部分為現代墳墓佔用,南側較高處為採取土石行為破壞,遺物零散分布在新墳周圍,保存不佳。
目前無資料紀錄
- 出土遺物 -
陶片
陶片, 口緣
陶片,頸折
石器
石器殘件
其他
陶片, 陶土塊